《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3月10日出台。据悉,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后,成都市将从2011年9月1日起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成都户籍学生)全覆盖。
根据《办法》规定,实施对象为就读于成都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成都户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发放和管理。每生每年享受1500元生活补助。
据悉,成都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对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不被截留、挪用和挤占。《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