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为了更好体现“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服务”的思想,推进学校内涵建设的发展和质量的提升,成都电大教务处(系统办)以办学性质、规模、空间、距离等为依据,建立起定点联络人制度,实行差异化管理服务,深化服务密度和力度,使服务更具时效性和针对性,特为每个办学单位确立1名定点联络人,建立由全校主要部门的处长、科长参与定点联系工作的制定。
一、指导思想
为了打造一个凝聚电大事业、互利共赢、相互信赖、求同存异的和谐办学系统,为我校各个办学单位提供有力的支持服务,促进整个系统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通过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成都电大与办学单位之间建立起一条快捷的信息通道,办学单位的服务需求可在第一时间汇集至学校,并得到一站式服务;学校也可在及时掌握办学单位教学与管理的进展、专业发展情况等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及时调整工作目标、重心和具体措施。
二、联络人主要职责
办学单位在招生、教学、教务和考试等方面遇到的问题,除了与相关处室联系外,还可来电或来人询问联络人以协助解决问题。联络人尽量作为责任首问人,务必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督促及时沟通解决,要做到无一事拖办,坚决做到无一事漏办。
定点联络人对所联系单位的重要问题要并协助解决,每半年要进行一次专题汇报。教务处(系统办)将依据专题汇报和办学单位对联络人工作情况的信息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以评分的形式向学校提出报告,学校将联络人的工作情况在干部会上进行通报。
三、联络人纪律
联络人不得随意到办学点去,如需要到联络点去,请事前到教务处(系统办)填写联系卡,并经系统办(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
成都电大系统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