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自学考试过程考核科目及实施办法
一、根据川招考委【2008】128号文件,四川省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首批试点课程(从09年1月考试开始执行)
具体科目见各专业课程计划“课程性质备注”
二、过程考核成绩计算:
试点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统一考试成绩组成,前者占30%,后者占70%,即:课程成绩=统考实际成绩╳70%+过程性考核成绩。如果课程成绩低于统考实际成绩的,则将统考实际成绩作为课程成绩。
在过程性考核成绩满分为30分。包括:
1、平时作业(不少于4次、满分10分):作业60分及以上的,每次记1.5~2.5分,低于60分的每次记0~1.5分。
2、上半期考试成绩(满分10分):实际成绩乘以10%
3、下半期考试成绩(满分10分):实际成绩乘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