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文件
网教院[2007]30号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缓考规程(修订)
根据《四川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修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一、 缓考资格认定
根据《四川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修订)》关于学生缓考的相关规定,凡有以下情况的学生可在考前申请缓考:
1、学生因生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
2、学生因工作原因出差外地不能按时赶回参加考试的;
3、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
二、缓考申请流程如下:
1、本人可直接在所在学习中心领取《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见附件一)或从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平台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scude.cc 。
2、因病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附医院证明;因公出差的学生必须附单位证明;因其他特殊原因的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将填写好的缓考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后,报送所在学习中心。
3、所在学习中心进行缓考资格认定,由班主任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再由学习中心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存档备查。
4、所在学习中心进行学生缓考的汇总工作,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将《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申请缓考课程汇总表》(见附件二)整理填写完毕,报送网络教育学院教学服务中心。
5、网络教育学院根据上报材料进行缓考安排。
三、缓考申请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每学期期末考试前。
2、学习中心向网络教育学院报送时间:每学期期末考试前。